以上三个要素相互联系,约束,又不可分割,。第一是功能,是起主导作用的因素,第二是物质技术,是达到目的的手段,但是技术对功能又有约束和促进的作用;第三是建筑形象,是功能和技术的反映,但如果充分发挥设计者的主观作用,在一定功能的技术条件下,可以把建筑设计得更加美观。
二、民用建筑的分级(耐久等级,条件?)(耐火等级,影响因素,耐火极限-条件、单位,)(按层数分类,高层条件?实例)
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标准。由组成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最低值决定的。
什么是耐火极限: 指建筑构件在规定耐火试验条件下,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,到失去支持力或完整性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的时间。用小时表示 h。
达到耐火极限的条件:①失去支持能力。.②,局部塌落、透穿、。③失去隔火作用。背火面平均达到140 ℃或任一点达到220℃。
我国规范中: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h24m的其他建筑为高层建筑。
①、扩大模数:基本模数的整数倍。基数:3M、6 M、12 M、15 Mpg娱乐电子游戏、30 M、60M。
②、分模数:基数为:1/10M、1/5M、1/2M即10、20、50(mm)注(扩大模数标注构件等尺寸,分模数细部尺寸,板缝等)
(三)模数数列:模数数列:指由基本模数、扩大模数、分模数为基础扩展成的一系列尺寸、应符合《模数数列表》其幅度及适用范围:
3、水平扩大模数数列幅度:3M为(3~75)M;6M为(6~96)M;12M(12~120)M;15M(15~120)M;30M(30~360)M;60M(60~360 M).适用于开间、进深、跨度等尺寸。
4、竖向扩大模数数列幅度不受限制。适用于建筑物高度、层高等。5、分模数数列幅度:M/10为(1/10~2)M、M/5为(1/5~2)M、M/2为(1/2~10 )、节点等尺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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